5.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目標是什么?
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就是要在全社會形成有效管控風險、排查治理隱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思想共識,推動建立企業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政府領導有力、部門監管有效、企業責任落實、社會參與有序的工作格局,促使企業形成常態化運行的工作機制,政府及相關部門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整體預控能力,夯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堅實基礎。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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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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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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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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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