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改了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代碼表
(1)在“1 人的因素”中,特別將“110101,體力負荷超限”的說明“指易引起疲勞、勞損、傷害等的負荷超限”修改為“包括勞動強度、勞動時間延長引起疲勞、勞損、傷害等的負荷超限”,可適用于疲勞駕駛引起的傷亡事故原因分析。將“110499 其他心理異常”增加說明“包括泄憤心理”,可適用于類似2020年7月貴州省安順市公交車墜湖事件分析。
(2)在“2 物的因素”中,增加小類“2115 信息系統缺陷”,下一層劃分了10個細類,解決存在缺陷的信號系統導致的高鐵事故原因調查分析等危險因素辨析。由于規范性引用文件GB 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全部代替GB 13690-19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所有分類依據新標準13690-2009內容規定,刪除原有代碼和名稱,按GB 13690-2009和GB 30000的26個系列標準里新的分類內容修改“22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所屬小類的代碼和名稱。“22 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依據新標準13690-2009內容規定,進一步劃分為“2201 理化危險”和“2202 健康危險”。其中“2201 理化危險”有16個細類,“2202 健康危險”有10個細類。同時26個細類的“說明”分別依據“規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 30000的26個系列標準。
(3)在“3 環境因素”中,修改了“3206 交通環境不良”,范圍從只限于水路,涵蓋到全面考慮道路、水路、軌道和航空各種交通環境的危險和有害因素的辨識、傷亡事故原因的分析。特別在礦山安全方面,更準確的修改了相關危險和有害因素的名稱和說明,更易于傷亡事故原因的分析。
(4)在“4 管理因素”中,增加了“46應急管理缺陷”,并增加“4601應急資源調查不充分、4602應急能力風險評估不全面、4603事故應急預案缺陷、4604應急預案培訓不到位、4605應急預案演練不規范、4606應急演練評估不到位、4699其他應急管理缺陷”等小類,更加完善了管理方面的危險和有害因素。特別將“42 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不完善或未落實”增加說明“包括平臺經濟等新業態”,更好的辨析目前新型行業涌現的危險和有害因素,易于對傷亡事故原因的分析。
4.增加了參考文獻
本次修訂將標準編制過程中參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文件在參考文獻中加以明確。
五、標準實施意義
危險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標準是通過標準化技術手段科學指導行業主管部門、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預防、管控的基礎性工作,對于提升整個國家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科學)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GB/T 13861-202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的發布實施,將有助于適應近年來安全生產行業發展新需求、新問題以及新形勢下的多樣性問題,適應安全監管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對整個國家層面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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