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5)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證》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安環科批準;
(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1)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2)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13)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管理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14)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15)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16)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3、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4、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5、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援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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