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類交叉作業,由施工部門項目經理、工程師在施工前對各方做明確的安全交底,著重明確各方責任、安全責任區;確定防護設施的維護與完善。各方必須嚴格按交底執行。
(3)C、D類交叉作業由廠內項目負責人劃分安全責任區,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4)交叉作業中的隔離防護設施及其他安全設施由責任方提供。當責任方因故無法提供時,廠內將指定由另一方提供,其費用及日常維護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交叉作業責任方必須確保隔離設施及其他安全設施的完整、可靠性。由于此設施缺陷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及設備、設施、料具損壞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6)某處出現交叉作業安全責任不清時。各方應暫停施工,報廠內項目負責人,由廠內明確安全責任,待責任方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7)交叉作業的各施工隊伍在作業前必須對工人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針對性的分項、分工種、分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指導工人工作,及時糾正工人的違章行為。
(8)廠內各部門、人員有權對各類交叉作業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環科,安環科向其下發書面整改通知,對于接到通知書后仍然不按期落實的施工部門,廠內將責其停工整頓,并按該部門嚴重違章論處。
9、對因違反本制度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將按照相關制度嚴格考核,直至請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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