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各部門在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提高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水平,避免交叉作業引發事故,保證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障機械、設備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各部門、外來作業單位及協作部門。
三、職責
1、各作業部門負責本部門交叉作業的施工管理,交叉作業時,前往安環科辦理《交叉作業安全作業證》。
2、安環科負責交叉作業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并負責審批《交叉作業安全作業證》。
四、內容
1、凡一項作業可能對其他作業造成危害、不良影響或對其他作業人員造成傷害的作業均構成交叉作業。
2、交叉作業的范圍是指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的有關工作,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和干擾其工作的。主要表現在設備(檢修)安裝、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焊接(動火)作業、生產用電、運輸、其他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作業等。
3、交叉作業的分類:
(1)A類交叉作業:相同或相近軸線不同標高處的同時施工作業。
(2)B類交叉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類型的專業隊伍同時施工。
(3)C類交叉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部門同時施工。
(4)D類交叉作業:同一項目由不同部門同時施工。
4、兩個以上作業活動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作業,因作業空間受限制,人員多,工序多,機械設備復雜,聯絡不暢等;所以作業干擾多,需要配合、協調的作業多,現場的隱患多、造成的后果嚴重。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觸電,火災等。
5、為保證雙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通過區域聯保協議互相告知本部門生產的特點、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以使各個部門對該作業區域的安全生產狀況有一個整體上的把握。
6、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1)同一區域內各施工方,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系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并盡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工作條件和作業環境。
(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盡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盡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具體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因工作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向對方告知;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設備、作業區域范圍、需要配合事項。
(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
(5)交叉作業雙方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本方施工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施工過程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方財產、周邊建筑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負責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施工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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