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了加強廠內對安全生產各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防范風險與未燃,確保廠內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安全生產重點部位巡檢管理工作。
三、職責
1、安環科委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重點安全部位每日巡檢,并上報隱患風險。
2、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重點安全部位每日檢查并上報。
四、內容
1、安環科每日對易燃易爆物質儲存使用場所(燃氣、涂料、熔融金屬等)開展安全巡查。
2、重點檢查工作場所的安全設備設施(包括可燃氣體檢測裝置),確保完好運行。
3、重點檢查工作場所的安全應急物質及消防器材,確保完好運行。
4、重點檢查設備附近是否有易燃物品,若有及時清除。
5、檢查人員著裝是否滿足靜電等要求,作業現場是否有閑雜人員
6、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若有阻擋及時清除。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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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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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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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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