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搶險工作結束后,由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現場應急搶險工作結束。此后,進入應急響應的最后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等。
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主要有:
搶救受害人員。
控制危險源。
指導群眾防護,組織群眾撤離。
清理現場,消除危害后果。
5.2、編制應急救援報告
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后,應認真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并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編制應急救援報告。
分析總結本次事故應急救援經驗教訓內容應包括:
總結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中的缺陷;
分析應急培訓內容與實際救援的差距以及救援人員的個人救援專業能力情況;
進一步確定應急設施、設備和資源的充分性與完整性;
確定應急救援行動是否達到預期目的。
針對分析總結的結論,對包括應急預案在內的所有應急管理制度(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修改工作建議,并據此編制應急救援報告,上報企業相關部門與領導。涉及協助救援的要報告其協助救援單位以及地方政府有關應急管理部門。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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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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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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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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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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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