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設備檢修掛、摘牌不到位有責任的;
b、有毒有害區域(含有限空間)巡檢、作業未帶相關有效檢測器的;
c、指揮吊裝、遙控操作者不跟蹤吊物的;
d、高空拋物的;
e、動火作業無防護措施、或無監護人的;
f、無證進入要害部位、將食品帶入要害部位的;
g、將安全限位開關作緊急停機開關使用的;
h、用手代替工具作業或操作的;
i、帶電設備未做接地的;
j、將禁止物品帶入生產區域的;
k、違反規定存在冒險(僥幸)作業的;
l、動力線破損(或裸露金屬線)的;
m、起吊設備安全裝置失效的或帶有隱患的。
(3)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按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定量罰款處罰。
a、特殊工種不持證上崗的;
b、攀越設備、設施、安全欄桿的;
c、坐、靠在設備、安全設施上的;
d、現場設備檢修、點檢后防護設施未恢復的;
e、在吊物下行走、站立的;
f、在現場禁煙區(按分廠內規定)吸煙的;
g、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工器具;
h、操作安全裝置失靈設備、設施的;
i、生產區域、廠房內打鬧的;
j、配電室用水灑地面清掃衛生的;
k、吊索具、捆綁掛方式不當的;
l、操作設備站位不合適的;
m、氣割和電焊作業未清理易燃物品的或未做防火措施的;
n、物品擺放影響明示的或默許的安全通道的;
o、私拉(布)動力線的;
p、氣瓶擺放位置(或兩瓶之間距離)不當的;
q、使用的工具有隱患或選取不當的;
r、警鈴未啟動的或不完好的;
s、使用有缺陷的防護用品的;
t、設備設施未停穩而操作(作業)的;
u、人員與運轉中的設備設施未保持安全距離的;
v、易燃易爆場所未配置消防器材或配備已經失效的;
w、忽視或漠視警告、警示,不聽勸阻退離危險部位的。
(4)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扣400元。
a、進入生產現場未戴安全帽的;
b、進入生產現場勞防用品穿戴不齊的;
c、移動車輛、行車啟動前不瞭望、鳴號的;
d、起重作業無專人指揮的;
e、各類檢修票據填寫不全、代簽字的;
f、粉塵崗位人員不佩戴防塵口罩的;
g、上下走梯手不扶欄桿的;
h、未行走安全通道的;
i、女職工班中未將長發盤入安全帽中的;
j、照明不足(或無照明)影響行走的或操作的;
k、物品擺放不穩定的;
l、私自頂班或換崗作業的。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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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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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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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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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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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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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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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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