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保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廠內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的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管理。
三、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組每年對各部門車間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2、各部門車間每日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違反勞動紀律、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違章指揮的行為進行考核。對及時發現隱患,并能處置于安全狀態,避免事故發生的行為進行獎勵。
四、內容
1、獎勵的范圍
(1)企業各部門車間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2)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3)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全措施、安全技術創新有突出成績者。
(4)對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5)在事故發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7)部門車間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秀部門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3、懲罰辦法
(1)各部門車間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由廠安全生產領導組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定及廠內《獎懲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
(2)日常三違行為,由檢查部門按照廠內《獎懲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罰,并上報安環科留檔。
附:獎懲管理辦法(試行)
1、獎勵:
對廠內做出貢獻,積極應急處置者,安全管理優秀單位及先進個人,由安全生產領導組協商獎勵金額。
懲罰:
(1)違反勞動防護用品佩戴規定,每次罰款5元,生產區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罰款10元。3次違規,處罰加倍。
(2)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每人每次罰款20元。3次違規,處罰加倍。
(3)違反勞動紀律,每次罰款5元。3次違規,處罰加倍。
(4)造成輕微事故或財產損失者,每次對責任人處罰100元,主管處罰50元。
(5)造成重傷及重大設備損失,由事故調查組作出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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