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財務科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每月至少主持一次全部門的安全活動和安全生產檢查評比。
3、負責組織建立健全財務制度以及會計核算體系,監督稽查會計核算的每個環節,處理各部門間的相關事項等。
4、對職工進行二級安全思想教育,嚴格貫徹三級安全教育制。注意職工的思想動態,提高安全意識,制止違章作業。
5、按時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6、嚴格執行防護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