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控新增產能。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應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提高再生有色金屬產量。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提升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余熱回收水平,推動單位產品能耗持續下降。
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因地制宜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電力、天然氣應用比重。鼓勵建材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推廣節能技術設備,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實現節能增效。
5.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優化產能規模和布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結構性過剩矛盾。嚴格項目準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嚴控新增煉油和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穩妥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引導企業轉變用能方式,鼓勵以電力、天然氣等替代煤炭。調整原料結構,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氫原料進口來源,推動石化化工原料輕質化。優化產品結構,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到2025年,國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億噸以內,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6.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全面排查在建項目,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按有關規定停工整改,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按照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對能耗量較大的新興產業,支持引導企業應用綠色低碳技術,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強化常態化監管,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
(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都要落實綠色低碳要求。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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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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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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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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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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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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