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建設海綿城市。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節能、市政基礎設施等標準,提高節能降碳要求。加強適用于不同氣候區、不同建筑類型的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推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加快推進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廣供熱計量收費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積極推動嚴寒、寒冷地區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應用,積極穩妥開展核能供熱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引導夏熱冬冷地區科學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潔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加快農房節能改造。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因地制宜選擇適宜取暖方式。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加強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
(五)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加快形成綠色低碳運輸方式,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因地制宜開展沿海、內河綠色智能船舶示范應用。提升機場運行電動化智能化水平,發展新能源航空器。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國家鐵路單位換算周轉量綜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