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衛生健康信息標準體系,完善基礎類、數據類、應用類、技術類、管理類、安全與隱私類等6類信息標準的制定,聚焦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核心的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化和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化等兩大重點業務標準。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5G、物聯網、IPv6(互聯網協議第6版)等新興信息技術與衛生健康行業融合性標準的供給。加強衛生健康信息標準應用效果評價,促進信息共享互認和互聯互通。以國家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為抓手,對區域和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整體水平進行測評。
(十五)以標準化保障衛生健康事業安全發展。
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加強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管理。結合近年傳染病的防控形勢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建設與發展,針對細菌、病毒、真菌、寄生蟲等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風險評估、生物安全與安保、實驗活動、設施設備等,建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體系,保障實驗室生物安全,為傳染病防控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做好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檢、放射衛生防護等重大安全相關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加強衛生健康網絡安全標準建設。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認識衛生健康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標準化工作一系列重要論述,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完善配套政策,將衛生健康標準化工作納入本部門本機構整體工作,指定承擔標準化工作任務的部門。加強標準專業委員會建設,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專業委員會設置。各標準專業委員會可根據本規劃制定好本專業發展規劃,保證本規劃落實。
(十七)加強制度建設。
嚴格執行《標準化法》及國家關于標準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強衛生健康標準化理論及管理策略研究。在衛生健康標準立項、起草、審查、地方標準化工作方面,根據實踐經驗及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相關制度。在衛生健康標準化試點、標準實施、標準復審、團體標準管理等方面,及時將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管理制度予以固化,推動衛生健康標準制度不斷成熟定型。
(十八)加強人才建設。
加強衛生健康標準管理、研制、應用以及國際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標準制修訂、標準審查和標準應用技術骨干人員水平。將標準研制工作納入職稱評定和人才獎勵政策,調動科研工作者參與標準化工作尤其是國際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建立實施對委員的績效考核和獎懲機制,對委員實行動態管理。不斷充實和完善衛生健康標準專家隊伍,建立各專業動態專家庫,更好服務于衛生健康標準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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