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解讀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按照黨的十九大關于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決策部署,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研究制定了《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并經聯席會議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由各成員單位聯合印發。
一、《規劃》基本框架和主要考慮
《規劃》由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4個部分組成。
《規劃》總結了“十三五”期間職業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現在: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效顯著,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防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范圍逐步擴大,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職業病防治法規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
《規劃》分析了“十四五”期間職業病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主要表現在: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日益交織疊加,職業病和工作相關疾病防控難度加大;二是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職業健康監管、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還不完全適應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四是部分地方政府監管責任和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
《規劃》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強化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四方責任,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全面提升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
《規劃》確定了四個方面的基本原則,即: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突出重點,精準防控;堅持改革創新,綜合施策;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
《規劃》確定的目標是: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11項主要指標。在指標設置上,對于“十三五”時期已經完成的指標,“十四五”時期不再體現;一些需要持續推進的指標在微調的基礎上繼續保留;為了體現高質量發展對職業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標;為了與健康中國行動的有關指標相銜接,把職業健康保護行動中一些指標也納入規劃指標之中。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