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措施無法使危害因素濃(強)度達到標準要求的治理企業,要督促其加強個體防護等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三)分類指導,統籌推進。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治理企業職業病危害程度及防治水平進行分類指導。對于超標嚴重、防治水平低的治理企業進行重點指導;對于專項治理效果好、防治水平高的治理企業,鼓勵其創建“健康企業”。要統籌安排專項治理檢查工作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工作,避免重復交叉,提高監管效率。要加強信息化工作,做好治理企業臺賬動態管理與更新。
(四)廣泛宣教,營造氛圍。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臺,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圍。要及時發現和宣傳基層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促進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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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12月2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相關鏈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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