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須時刻保持警惕,發現隱患及時告知相關人員。操作室內不得有與操作無關的人員,操作人員必須集中精力,以防設備有異常情況時未能及時采取處理措施而損壞設備及造成人傷亡。
5、不得串崗,不得將設備交給其它崗位人員操作,本設備區域,閑人一律不準逗留。
6、認真、及時填寫崗位生產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