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A公司存在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行為,給企業經營、公司員工安全帶來風險。安全生產是保障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基礎,生產經營單位應深刻意識到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設備存在的問題,做好安全設備維護、保養、定期檢測,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以保障企業的安全生產經營。企業只有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實現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改,切實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夯實事故預防根基,才能有效地保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做到安全生產。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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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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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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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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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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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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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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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