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應急發〔2023〕9號
澤州縣應急管理局
關于全縣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
春節停產及節后復產前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鎮應急管理中心,各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
2023年春節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春節前后全縣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全縣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有序妥善停復產,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產停工安全工作
停產的企業,在停產前要開展隱患排查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產期間各項工作,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做好值守人員的安全工作,防止留守人員煤氣中毒、煤棚坍塌、臨時用電和冰雪滑倒造成傷害。各鎮應急管理中心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做好節日期間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的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督促企業做好節日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確保春節期間企業的安全穩定。
二、節后復產前安全檢查工作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縣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春節后復產前安全檢查工作有序進行,縣局決定成立復產前安全檢查工作領導組。
組長:原軍成
副組長:劉俊杰
成員:縣應急管理局相關職能股室負責人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局涉煤股,辦公室主任:
劉俊杰(兼),辦公室負責信息統計、上報、督促協調工作。
(二)復產前安全檢查標準及否決條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縣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按照《澤州縣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制度檢查表》、《澤州縣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復產前安全檢查表》所列內容進行復產前安全檢查。
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復工復產實行否決制,凡是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復工復產:
1、未制定停工停產和復工復產方案的;
2、未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并對本企業的各種制度、規章進行修定的;
3、未貫徹落實《山西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3號)并制定主要負責人履職清單,簽訂《安全生產履職盡責承諾書》的;
4、未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
5、未對員工進行復產復工全員培訓合格(可自主培訓)的;
6、“三崗”作業人員和裝載機司機未持證上崗的;
7、未制定廠內道路運輸安全措施,裝載機未安裝倒車影像及聲光報警裝置的;
8、存在外包項目,未履行“五必須、五到位”的;
9、未進行復產復工隱患排查安全確認的。
(三)復產前安全檢查范圍及程序
1、復產前安全檢查范圍
全縣地方監管煤礦企業附屬洗(選)煤廠
全縣社會獨立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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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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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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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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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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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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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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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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