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縣直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應同時報告同級黨委和政府;駐市企業、金融單位、高等院校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應同時報告屬地黨委和政府;中央、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確定的信息直報點上報突發事件,應同時報告市委、市政府。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首先報告省委、省政府,同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報告市委、市政府的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同時要報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報送的時限。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起算時間為突發事件發生后。一般等級的突發事件,各級各部門須在事發后1小時以內向市委、市政府報告;較大以上或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各級各部門須在事發后30分鐘以內向市委、市政府電話:報告有關情況,1小時以內向市委、市政府書面報告簡要情況;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屬地縣、鄉政府值班部門必須在報告本級黨委政府的同時,立即向省委省政府總值班室電話:直報簡要情況,隨即書面報告具體詳情,報告時間不得晚于事發后30分鐘。市委市政府要求核實的突發事件信息,必須在30分鐘內報告。
四、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
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分首報、續報、終報。首報要快,續報要準,終報要實,必須實事求是、要素完整、重點突出、表述精準、有始有終。
(一)首報要素包括: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涉險人數、遇難人數、受傷人數、被困人數、失聯人數、事件性質、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已經采取的措施、信息來源、報告單位、報告人等。
(二)續報要素包括:事態及處置的最新進展、事件衍生的最新情況,請求上級黨委、政府協助解決的事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等。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以上突發事件每4小時續報1次,特殊情況每2小時續報1次;造成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立即續報。
(三)終報要素包括:事件處置結果、社會維穩、善后安置、恢復重建、對整個事件的調查評估等。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審核把關,提高信息報送質量。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信息報告審核把關,重點把好內容關、格式關、文字關,做到內容全面準確、數字客觀真實、表達層次清晰、文字簡潔精練,切實提高信息報告質量。
(二)理順工作機制,暢通和拓寬信息獲取渠道。各級各單位要完善工作機制,負責安全生產、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行業領域的重點部門要制定工作細則和制度,進一步優化信息報送程序,理順中間環節,實現信息快速上報和共享。同時努力適應新挑戰新要求,暢通和拓寬信息獲取渠道,切實提升第一時間獲取信息的能力。要充分依托新技術、新手段,注重從互聯網、新媒體獲取有關突發事件和社會熱點的信息,加強對各種互聯網信息的監測分析,及時掌握敏感性信息,對重要情況及時核實,并視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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