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了保障廠內的安全生產費用足額提取和使用,確保廠內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廠內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及使用。
三、職責
1、安環科負責制訂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
2、主要負責人批準并負責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對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負責。
3、財務科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提取、支出及管理。
4、安環科負責安全生產費用的定期審核和使用。
四、內容
1、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
(1)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規定,依據廠內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2)安環科根據安全生產費用規定的使用范圍、廠安全生產情況和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預算額,編制廠內年度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并報廠安全生產領導組審批。
(3)財務科按照相關規定,報廠主要負責人審批通過后,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的專項臺賬,確保??顚S谩?/span>
2、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1)安全生產費用應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①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②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③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④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改建、新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⑤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⑦安全生產適用的新工藝、新標準、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⑧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⑨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2)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各部門向安環科提交使用計劃并由主要負責人審批,方可使用。
(3)月度安全生產費用結余的,應轉入下月使用。當月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應從正常成本費用中支出。
(4)財務科對每筆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建立專項臺賬,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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