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安全生產領導組的全面工作。
2、做好全面統籌工作,協調好、組織好各部門及各成員之間的關系,明確分工和責任。
3、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組會議、檢查、部署廠內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廠內各類安全問題。
4、負責對廠內制(修)定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提取和使用計劃等的審批工作。
5、負責廠內各類機構調整及各級人員任命的審批工作。
6、組織開展廠內級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監督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廠內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開展事故的調查,及時、如實上報事故情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