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召集安全生產領導組會議及安全生產會議,做好會議記錄,并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2、負責對本公司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3、制訂完善、實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組織開展公司的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5、負責組織安全事故的指揮協調及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包括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督促相關部門采取預防措施并落實。
6、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各級政府組織的各項專項督查。
7、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8、督促、檢查領導組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9、擬訂公司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
10、完成安全生產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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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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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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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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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