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加強安全培訓管理,規范安全培訓工作秩序,保證安全培訓質量,結合企業安全培訓工作實際,貫徹落實《安全培訓管理暫行辦法》(晉應急發〔2020〕92號)文件要求,使公司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從業人員準入管理工作。
三、職責
1、公司實際負責人保證管理層人員能夠勝任崗位;
2、辦公室確保入廠人員身心健康,杜絕不安全人的加入。
3、各部門招聘人員須報辦公室同意。
四、實行從業人員職業準入的范圍
1、主要負責人、安管人員;
2、各部門負責人;
3、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4、所有從業人員。
五、從業人員準入標準
從業人員必須是18歲以上,70歲以下,且必須達到下列相應的職業準入標準:
1、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要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鏟車司機也應取得作業證。
3、其他從業人員。
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和事故應急處理能力,經三級教育培訓考核合格。
六、從業人員準入制度的組織與實施
從業人員準入資格培訓考核要依據“統一規劃、歸檔管理、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的工作原則,按照“誰主管、誰組織、誰落實”的工作要求,分級、分層、分類組織實施。
認真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計劃、教學大綱,積極組織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職工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培訓考核檔案,加強準入資格從業人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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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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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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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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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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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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