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清單支出范圍不應列入電力生產與供應企業安全生產費用,需要按原有費用渠道列支和管理。
【解讀】
本章基于原辦法第四章監督管理修訂,針對基層單位提出的制度辦法“執行難、監督難”的問題,明確了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責任以及有關監管部門的監督責任。
第四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落實責任,確保按規定提取和使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
【解讀】
本條是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制度建設規定。
針對企業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無人管、不會管”等問題,辦法要求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職責、程序等,確保規范提取和使用。
第四十六條 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編制年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確保資金投入。
【解讀】
本條是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預算管理規定。
本條基于原辦法第三十二條修訂。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需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進行,以有限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杜絕盲目無序投入的現象。因此,企業需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并納入企業財務預算,確保資金投入。與原辦法相比,刪除了“企業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報同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規定,落實“放管服”要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第四十七條 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從成本(費用)中列支并專項核算。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支出應當取得發票、收據、轉賬憑證等真實憑證。
本企業職工薪酬、福利不得從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支出。企業從業人員發現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從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出現赤字(即當年計提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加上年初結余小于年度實際支出)的,應當于年末補提企業安全生產費用。
【解讀】
本條是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核算管理規定。
本條基于原辦法第二十七條修訂。企業通過專項核算,準確歸集、合理使用、真實反映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不再對企業提出專戶核算要求。鑒于不同類型行業企業支出憑證紛繁復雜,辦法列舉了發票、收據、轉賬憑證三類憑證,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取得的其他類型憑證應能證實支出真實、金額準確、用途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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