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備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備案信息。
第十一條?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交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依法進行審查,如實登記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等信息,并與其簽訂食品安全協議,明確食品安全責任。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其提供的信息負責。
第十二條?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餐飲服務經營者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或者證照的鏈接標識。
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頁面公示門店照片、菜品名稱、餐食分量、主要原料名稱和價格,并對真實性負責。
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的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情況報送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核驗,及時更新公示。
第十三條?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飲食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二)符合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
(三)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
(四)不得將自己加工操作區內的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
(五)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推廣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食品包裝上使用餐食封簽。
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接受消費者餐食封簽要求的,應當在食品包裝上使用餐食封簽,未使用封簽或者封簽損毀的,送餐人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絕接收。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推廣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
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為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視頻提供技術支持。
第十六條?鼓勵社會力量依法建設共享廚房,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視頻,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利用共享廚房,依法開展網絡餐飲服務經營活動。
本辦法所稱共享廚房,是指提供集中化、標準化、數字化的餐飲軟件、硬件配套設施和場地資源,供多個入駐商戶共享資源進行網絡餐飲服務的模式。
第十七條?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應當符合相關標準和環保要求。
餐飲食品有保鮮、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特殊要求的,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或者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保證貯存、運輸中的食品安全。
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清潔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八條?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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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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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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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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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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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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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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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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