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等級,分別確定事故隱患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并建立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數據庫,繪制省、市、縣以及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切實解決“想不到、管不到”問題。
(三)建立實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按照“分區域、分級別、網格化”原則,實施安全風險差異化動態管理,明確落實每一處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管責任,強化風險管控技術、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健全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定期對紅色、橙色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警。落實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建立企業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四)實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建立自查、自改、自報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建設政府部門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網絡管理平臺并與企業互聯互通,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銷賬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
三、強化安全生產技術保障
(一)強化信息化、自動化技術應用。針對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點區域、單位、部位、環節,加強遠程監測預警、自動化控制和緊急避險、自救互救等設施設備的使用,強化技術防范。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自動化控制和緊急停車(切斷)系統,可燃有毒氣體泄漏報警系統,鼓勵推廣“兩客一危”車輛(長途客車、旅游包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安裝防碰撞系統。
(二)推進企業技術裝備升級改造。及時發布淘汰落后和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目錄,通過法律、行政、市場等多種手段,推動、引導高風險企業開展安全技術改造和工藝設備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推動一批高危行業企業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
(三)加大安全科技支撐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等科研資源,加大對遏制重特大事故關鍵安防技術裝備的研發力度。依托省部共建院校,建設一批安全工程學院、院士工作站。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力度,搭建“產學研用”一體化平臺,完善國家、地方和企業等多層次科研成果轉化推廣機制。
四、嚴厲打擊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一)加強安全監管執法規范化建設。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法履職,結合實際分行業領域制定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細則,進一步規范執法內容、執法程序、執法尺度和執法主體。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強化執法信息公開,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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