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
安委辦〔2016〕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中央企業: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2016年4月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辦〔2016〕3號,以下簡稱《指南》)以來,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迅速貫徹、積極行動,結合實際大膽探索、扎實推進,初見成效。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下簡稱雙重預防機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根據《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區、各單位的探索實踐,現就構建雙重預防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準確把握安全生產的特點和規律,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進一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信息化、標準化,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標。盡快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規范,完善技術工程支撐、智能化管控、第三方專業化服務的保障措施,實現企業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領導有力、部門監管有效、企業責任落實、社會參與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產整體預控能力,夯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堅強基礎。
二、著力構建企業雙重預防機制
(一)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各地區要指導推動各類企業按照有關制度和規范,針對本企業類型和特點,制定科學的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企業要組織專家和全體員工,采取安全績效獎懲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并持續更新完善。
(二)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企業要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1986),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對不同類別的安全風險,采用相應的風險評估方法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安全風險評估過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關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險源、勞動密集型場所、高危作業工序和受影響的人群規模。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其中,重大安全風險應填寫清單、匯總造冊,按照職責范圍報告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建立企業安全風險數據庫,繪制企業“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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