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各個環節的風險和危害識別情況,并采取安全控制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5.隱患排查雙開展
施工作業前,企業應核查承包商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現場作業人員等是否與審查通過的人員相一致。企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定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企業要將外包作業現場列入周、月安全隱患排查對象,負責人要親自帶隊進行安全檢查,對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督促承包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外包施工項目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要在作業現場認真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基坑邊沿等危險部位,爆破物、有毒有害氣體和液體儲存等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檢查安全警示標志是否設置到位、勞動防護用品是否正確穿戴、是否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三違”行為發生。在發現事故隱患后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書面報告企業協商解決,共同消除事故隱患。
(二)五到位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簽訂到位
企業與承包單位在簽訂項目承包合同時,應同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管理范圍與責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內容至少包括: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告知、雙方的工作范圍、安全責任劃分、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措施要求、安全教育培訓、應急處置、安全生產檢查、終止施工特殊條款、考核規定等。
同一作業區域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承包商進行作業活動的,企業應負責組織承包商之間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各承包商應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協調相關工作。
2.施工方案作業規程編制到位
承包商應編制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要明確具體作業組織、方案、安全風險和應急措施等。企業應組織工程、技術、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對承包商制定的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企業無技術力量進行審查的,可以聘請相關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審查。
3.風險分析技術措施交底到位
??企業應當組織承包商,根據作業活動情況選擇適用的辨識分析方法,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認真開展作業前的危害分析。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參照《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T 13861 )進行辨識。作業活動的風險分析內容包括作業所涉及的危險物質及能量、作業環境、作業范圍、作業方式、作業工器具、作業人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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