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礦安〔20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水平,推動非煤礦山行業安全高質量發展,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制定了《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請各省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將本指導意見轉發至轄區所有非煤礦山企業,并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2年2月8日
關于加強非煤礦山
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安全基礎仍然薄弱,事故總量仍然較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為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聚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實“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體制,通過源頭管控、規范條件、嚴格管理、綜合治理和強化監管監察,進一步提升非煤礦山企業(含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尾礦庫企業、地質勘探單位、采掘施工企業,下同)規模化、機械化、信息化和安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動非煤礦山行業安全高質量發展。
二、嚴格安全生產源頭管控
(一)嚴格安全準入制度。一個采礦許可證范圍內的礦產資源開發應當由一家生產經營單位統一管理,原則上只設置一個獨立生產系統。獨立生產系統設計生產規模和服務年限應當達到國家、地方規定的最低標準,且設計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礦體埋藏深度小于200米的新建建筑石料礦山,原則上不得采用地下開采方式。新建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應當采用充填采礦法,不能采用的要進行嚴格論證。嚴格落實《關于印發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的通知》(應急〔2020〕15號),新建四等、五等尾礦庫必須采用一次建壩方式,加快推進尾礦庫閉庫銷號,確保尾礦庫總量只減不增。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協調推動自然資源等部門提高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最低服務年限標準。
(二)嚴格安全設施設計。新建、改建、擴建金屬非金屬礦山對采礦許可證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原則上應當進行一次性總體安全設施設計。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大中型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水文地質或者工程地質類型為中等及以上的小型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依據的地質資料應當達到勘探程度。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