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健全統一權威高效的自然災害防治綜合協調機制,強化統籌協調、防治結合的管理模式,形成各方齊抓共管、協同配合的防災減災救災格局。建立完善重特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制度,推動落實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健全完善軍地搶險救災協同聯動機制,強化信息互通、資源共享、需求對接、行動協同,形成應急救援合力。強化區域防災減災救災協作,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中,統籌構建區域防災減災協同機制,在災情信息、救災物資、救援力量等方面強化區域聯動協作。
推動制修訂防災減災救災法律法規,著力構建新時代自然災害防治法治體系。修訂完善中央和地方各級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落實責任和措施,強化動態管理,提高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體系的系統性、實用性。制修訂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風險普查評估、災害信息共享、災情統計、應急物資保障、災后恢復重建等領域標準規范,強化各層級標準的應用實施和宣傳培訓。
加強規劃協同,將安全和韌性、災害風險評估等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要求,劃示災害風險區,統籌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雨洪風險控制線等重要控制線,強化規劃底線約束。統籌城鄉和區域(流域)防洪排澇、水資源利用、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布局,結合區域生態網絡布局城市生態廊道,形成連續、完整、系統的生態保護格局和開敞空間網絡體系。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建立分類型分區域的國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基礎數據庫,編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圖和防治區劃圖,修訂地震烈度區劃、洪水風險區劃、臺風風險區劃、地質災害風險區劃等。
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行業標準和行為準則,完善統籌協調和信息對接平臺,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綜合風險調查、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救災捐贈、生活救助、恢復重建、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科普宣傳教育等工作。積極支持防災減災救災產業發展,建設一批國家安全應急產業示范基地,鼓勵開展政產學研企協同創新,促進防災減災科技成果產業化。組織實施一批安全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探索“產品+服務+保險”等新型應用模式,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先進技術裝備的工程化應用和產業化發展。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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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