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警能力。建立健全災害信息跨部門互聯互通機制,實現致災因子、承災體、救援救災力量資源等信息及時共享。加快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加強災害趨勢和災情會商研判,提高重大風險早期精準識別、風險評估和綜合研判能力。完善多部門共用、多災種綜合、多手段融合、中央-省-市-縣-鄉五級貫通的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提高預警信息發布時效性和精準度。進一步壯大災害信息員隊伍,充分發揮志愿消防速報員、“輕騎兵”前突通信小隊等作用。加強氣象災害預警與應急響應銜接,強化預警行動措施落實,必要時采取關閉易受災區域的公共場所,轉移疏散受威脅地區人員,以及停工、停學、停業、停運、停止集會、交通管控等剛性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加強輿情監測和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整合利用各類應急資源,科學構建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優化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海上專業救撈等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布局,提升快速精準搶險救援能力。建立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健全國家應急指揮、裝備儲備調運平臺體系。強化救援救災裝備研制開發,加大先進適用裝備配備力度,優先滿足中西部欠發達、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的裝備配備需求。健全完善航空應急救援體系,租購結合配備一批大型航空器,優化空域使用協調保障機制,加強航空救援站、野外停機坪、臨時起降點、取水點、野外加油站等配套設施建設,建設航空應急服務基地。健全救災應急響應機制,調整優化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救助、倒損民房恢復重建、旱災和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提高災害救助水平。科學規劃實施災后恢復重建,在多災易災地區加強基層避災點等防災減災設施建設。
健全國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推進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新建和改擴建工作,重點在交通樞紐城市、人口密集區域、易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區域增設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繼續完善中西部和經濟欠發達高風險地區地市和縣級儲備體系。支持紅十字會建立物資儲備庫。科學調整儲備的品類、規模、結構,優化重要救災物資產能保障和區域布局。開展重要救災物資產能摸底,制定產能儲備目錄清單,完善國家救災物資收儲制度。建立統一的救災物資采購供應體系,推廣救災物資綜合信息平臺應用,健全救災物資集中生產、集中調度、緊急采購、緊急生產、緊急征用、緊急調運分發等機制。
5.以新技術應用和人才培養為先導,提升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
依托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加強基礎理論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探索制定防災減災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